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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 FCC 认证解析

发表时间:2025/7/14 16:52:05

FCC 认证的两种核心类型

FCC 根据产品是否带无线功能,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证方式,适用场景和流程差异显著:
EMI 和 EMS 如同设备的 “电磁礼仪” 与 “抗干扰免疫力”。比如,一台合格的微波炉需通过 EMI 测试(避免干扰旁边的 Wi-Fi),同时通过 EMS 测试(不受手机信号影响而突然停机)。
1. FCC SDoC 认证(自我验证)
FCC SDoC(Supplier’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即 “供应商符合性声明”,本质是制造商或进口商自行确保产品符合 FCC 相关技术标准,并保留检测报告和技术文件的认证模式。

适用产品包括:商用计算机、电视 / 调频接收器、以及 FCC 规则 Part 18 中规定的非大众消费类工业、科研、医疗设备(如工业用高频加热器)等不带无线功能的电子产品。

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是 “自我声明”,但 FCC 有权随时要求企业提交设备样品或检测数据进行核查,因此企业需确保测试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。
SDoC 认证更注重企业的自主责任,流程相对灵活,适合技术成熟、不带无线功能的产品。它既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认证成本,又通过 “事后监管” 倒逼企业自律 —— 一旦发现虚假声明,产品将面临下架、罚款甚至法律追责。

FCC 认证的核心标准
FCC 认证并非 “一刀切”,而是针对不同类型设备制定了细分标准,主要涵盖以下几类:
FCC Part 15(C/E/F):针对 “无意或有意发射无线电频率且无需个人许可证” 的设备,如电脑、打印机等,规定了技术规范和市场准入条件;
FCC Part 18:专门针对工业、科学、医疗设备(如微波炉、高频手术刀)的射频干扰限制;
FCC Part 22/24/25/27:覆盖公共移动通信、个人通信、卫星通信等无线服务设备的技术标准;
FCC Part 68:针对电信终端设备(如电话机、调制解调器)的接口和兼容性要求。
这些标准的作用如同 “分类交通规则”—— 不同类型的设备如同不同 “车型”,需遵守对应的 “行驶规范”。例如,Part 15 确保家用电子设备的信号不会 “越界”,Part 18 则防止工业设备的强射频干扰周边环境。

FCC SDoC 与 FCC ID 的核心区别
两类认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适用产品、流程和监管上,具体如下